以及保护特定个人和群体(例如难民或少数民族)的多边条约的制定,都取得了重大进展。最近,2005年联合国世界首脑会议接受了一项广泛的政治承诺,要求每个国家“保护其人民免遭种族灭绝、战争罪、族裔清洗和危害人类罪的侵害”(保护的责任)。
然而,理论与实践至少在两个层面上有所不同。首先,根据现行法,法律有其自身的局限性。就移民问题而言,水瓶座号的命运表明,各国可以拒绝载有移民的船只。还可以将那些“帮助非法移民申请庇护”的人定罪(欧尔班的最新举动)。其次,与此同时,对所选择的道德立场的坚持往往有很多不足之处。看看欧洲的弗兰肯或萨尔维尼,或美国的特朗普等人最近的一些事迹就足够了。然而,正如古罗马人所观察到的,“non omne quod licet honestum est”(并非所有被允许的事情都是诚实的)。
欧洲和许多其他国家都选择了
种既定的道德立场,这种立场建立在民主、法治(Rechtsstaat )和尊重人权的价值观和原则之上。这种道德立场不仅在其最高级别的法律和政治文本中得到明确阐述,而且也存在于法律条文之外。如果有人问义务论者康德如何处理“水瓶座”号,他很可能会说应该将她和她的乘客停泊在最近的港口;而如今, “生命线”号的命运或许已经满足了这一要求。
根据现行法,特别是对人类尊严的法律保护,都相当深刻,更重要的是,已经“不可避免” ( Sands )。然而,正如水瓶座号的命运以及芬克和贡比尔的分析表明的那样,还需要做更多的事情。解决方案可以从伦理中产生,更准确地说,从“更多 Viber 手机数据 的伦理”中产生,即从对伦理的深思熟虑转向全面的反思。第一个也是最简单的例子:根据现行法,意大利或马耳他本可以接受该船停泊在他们的港口,尽管法律允许他们不这样做。(最终,西班牙这样做了。)根据拟议法,海事法尊重人类生命的道德选择,以及因此其中明确的提供“向海上遇险人员援助”的义务,可以根据移民法的现实和需要进行调整,以造福途中任何寻求庇护者。
然而这种伦理反思也超越了
法律和法律实践,尤其考虑到近来出现的一些例子,即即使在危及人命的情况下,人们也无视基 为了确保涉案主机提供商避免其利益受到进 本价值观和原则,或将法律工具化地解释。正如曼恩所言,“当所有其他法律似乎都失效时,人性便被援引为最后的规范性承诺”。
我们的文本再次提醒我们,为了立足于所选择的道 巴西号码列表 德立场,移民治理和管理必须充分遵循主要价值观和原则,这不仅体现在法律和法律实践中——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——也应超越这些价值观和原则。鉴于上文概述过去几十年来所有 的近期事件和即将进行的改革,芬克和贡比尔对现行法的诊断与拟议法 尤为相关。